责任险
Liability insurance
险种分类 | 保险责任 | 责任免除 | 保额 | 承保收集信息 | 赔偿方式 | 客户群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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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责任险 |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 4.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交通事故及意外事故伤害; 7.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 8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 9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对应由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支付的其它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简称“法律费用”),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的限额也负责赔偿。 |
1.投保人、被保险人及其代表的故意行为; 2.战争、敌对行动、军事行为、武装冲突、罢工、骚乱、暴动、恐怖活动; 3.核辐射、核爆炸、核污染及其他放射性污染; 4.大气污染、土地污染、水污染及其他各种污染; 5.行政行为或司法行为; 6.被保险人的工作人员犯罪或者违反法律、法规的; 7.被保险人的工作人员醉酒导致伤亡的; 8.被保险人的工作人员自残或者自杀的; 9.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被保险人的工作人员因投保时已患有的疾病发作或分娩、流产导致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条 下列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1.被保险人的承包商工作人员的人身伤亡; 2.被保险人应该承担的合同责任,但无合同存在时仍然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不在此限; 3.罚款、罚金及惩罚性赔款; 4.精神损害赔偿; 5间接损失; 6.被保险人的工作人员因保险合同列明情形之外原因发生的医疗费用;本保险合同中载明的免赔额。 其他不属于本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
责任限额客户确定 | 询价前收集: 客户营业执照 客户员工工作性质 员工总数 每个员工承保责任限额 是否附加住院津贴 是否附加伤残等级调整 是否附加24小时意外特约等 承保时需要客户提供公章灾投保单和批改申请书上盖章 需要客户提供电子版清单 清单内容包括 姓名 身份证号码 性别 及工种 |
一单一报 医疗费用提供医院正规发票一般会设置免赔额和绝对免赔率,伤残赔付根据提供的工伤伤残鉴定报告按死亡责任限额乘以对应比例进行赔付 赔付收集资料: 一:门诊 所需资料为 门诊病历(病情证明),医疗发票需正规发票,处方签,如果医疗时有做CT等需要CT报告单 二:住院 所需资料为 出院证明 ,医疗发票 ,药品清单 ,住院病历 如果医疗时有做CT等需要CT报告单 三:残疾 需要经专业伤残鉴定部门所鉴定的残疾报告,(残疾鉴定标准为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由于单位是被保险人,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赔款应该赔给被保险人,因此必须证明残疾金已经赔付给了员工,所以还需要单位和雇员之间签订盖有单位公章的赔付协议原件,和员工收到款项的收据原件 |
各种类型的企事业 单位有雇员的企业 |
公众责任险 | 保险单载明的地点范围内,合法从事生产、经营等活动时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的发生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对应由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诉讼费用以及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支付的其他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简称“法律费用”),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也负责赔偿。 | 1被保险人或其雇员因从事医师、律师、会计师、设计师、建筑师、美容师或其他专门职业所发生的赔偿责任; 2.不洁、有害食物或饮料引起的食物中毒或传染性疾病,有缺陷的卫生装置,以及售出的商品、食物、饮料存在缺陷造成他人的损害; 3对于未载入本保险单而属于被保险人的或其所占有的或以其名义使用的任何牲畜、车辆、火车头、各类船只、飞机、电梯、升降机、自动梯、起重机、吊车或其他升降装置造成的损失; 4.由于震动、移动或减弱支撑引起任何土地、财产、建筑物的赔偿责任。 5.被保险人因改变、维修或装修建筑物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 6.未经有关监督管理部门验收或经验收不合格的固定场所或设备发生火灾爆炸事故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 7.因保险固定场所周围建筑物发生火灾、爆炸波及保险固定场所,再经保险固定场所波及他处的火灾责任。 8.锅炉爆炸、空中运行物体坠落; 9.被保险人因在本保险单列明的地点范围内所拥有、使用或经营的游泳池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的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10被保险人因在本保险单列明的固定场所内布置的广告、霓虹灯、灯饰物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的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11.被保险人因在本保险单列明的地点范围内所拥有、使用或经营的停车场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的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12.被保险人因出租房屋或建筑物发生火灾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 13.被保险人或其代表、雇佣人员人身伤亡的赔偿责任,以及上述人员所有的或由其保管或控制的财产的损失; 14.罚款、罚金或惩罚性赔款; 15.被保险人与他人签订协议所约定的责任,但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法律责任除外; 16精神损害赔偿; 17被保险人及第三者的一切间接损失; 外加通用免责条款 |
责任限额分为: 1.每次事故责任限额 a每次事故人身伤亡限额 b.每次事每人故医疗赔偿限额 b.每次事故财产损失限额 2.累计赔偿限额 该险种责任免除范围内的部分大多数可以通过附加险处理 |
询价需要收集 客户经营场所使用性质, 所在位置, 面积以及承保限额 其中面积需客户按实际情况告知, 不足部分按比例赔付 |
一单一报 该险种医疗和财产损失部分需要设置相应免赔率和免赔额 该险种是否属于保险责任适用法律依据为《侵权责任法》 出险后及时报案 |
餐饮企业 商超 写字楼 茶楼 酒吧 网吧 酒店 银行 小区 学校 加油站 电影院等等公共场所都可适用 |
停车场责任险 | 被保险人经营、管理的机动车辆停车场内,因被保险人的过失造成的下列损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负责赔偿: (一)他人恶意行为造成的机动车辆损坏; (二)火灾、爆炸、外界物体倒塌、碰撞、空中物体坠落造成的机动车辆损坏; (三)全车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经县级以上公安部门立案侦查,满二个月未查明下落的。 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对应由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诉讼费用以及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支付的其它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以下简称“法律费用”),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也负责赔偿。 |
(一)被保险人或其雇员的人身伤亡及其所有或管理的财产的损失; (二)被保险人应该承担的合同责任,但无合同存在时仍然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法律责任不在此限; (三)车内装载、携带的物品的损失; (四)车上零部件或附属设备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 (五)车辆本身的缺陷或进场前已发生的损失; (六)发生保险事故时,机动车辆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行驶证和牌照;(七)未交付停车费或无停车凭证或停车证已过期的车辆的损失; (八)因保险责任事故致使第三者停业、停工、停驶、数据丢失或车辆修理后价值降低等各种间接损失; (九)罚款、罚金及惩罚性赔偿; (十)精神损害赔偿; 外加通用免责条款 |
客户承保限额一般定为每台车赔偿限额10万起 具体分为: A.每次事故每车位赔偿限额 B.每次事故赔偿限额 C.累计赔偿限额 |
一单一报 询价前收集信息停车场是否封闭式停车场且是否具备停车场备案登记表 一般不符合以上条件的不承保 收集客户停车场车位数,不承保划线外的车辆, |
该险种会设置绝对免赔额和免赔率 请客户务必按实际经营车位数进行投保,否者会根据比例来赔付 出险后及时报案 |
物业公司,大型商超 |
监护人责任险 | 被保险人的监护对象(被监护人)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第四条 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对应由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诉讼费用以及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支付的其它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也负责赔偿。 |
1.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2.被保险人应该承担的合同责任,但无合同存在时仍然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不在此限; 3.被监护人系精神病人、智力缺陷者所致的赔偿责任; 4.罚款、罚金及惩罚性赔款; 5被保险人的间接损失; 6保险责任范围内,被保险人依法应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低于或等于免赔额的事故造成的损失、费用和责任;7本保险合同中载明的免赔额或免赔率。 外加通用免责条款 |
一般以激活卡形式承保 A.每次事故赔偿限额 1.每次事故医疗赔偿限额赔偿限额及人身伤亡限额 2.每次事故财产赔偿限额 B.累计赔偿限额 |
一般定额定价可多份投保 | 该险种会设置绝对免赔额和免赔率 出险后及时报案 |
每个家庭 |
道路承运人责任险 | 旅客在乘坐被保险人提供的客运车辆的途中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旅客是指持有效运输凭证乘坐客运汽车的人员、按照运输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免费乘坐客运车辆的儿童以及按照承运人规定享受免票待遇的人员。 财产损失指旅客托运行李及随身携带物品的损失。 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对应由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诉讼费用以及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支付的其它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以下简称“法律费用”),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也负责赔偿。 |
1.被保险人或其雇员的人身伤亡及其所有或管理的财产损失 2.被保险人应该承担的合同责任,但无合同存在时仍然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法律责任不在此限; 3.罚款、罚金及惩罚性赔偿; 4.精神损害赔偿; 5被保险人的间接损失; 6非本保险合同所称旅客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7无有效驾驶执照的驾驶人员驾驶承运人的客运车辆时造成的损失或责任; 8.旅客因疾病(包括因乘坐客运车辆感染的传染病)、分娩、自残、殴斗、自杀、犯罪行为造成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9.旅客在客运车辆外遭受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10旅客随身携带物品或者托运行李本身的自然属性、质量或者缺陷造成的损失; 11保险责任范围内,被保险人依法应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低于或等于免赔额的事故造成的损失、费用和责任; 外加通用免责条款 |
一车一单也可团单 A.每次事故赔偿限额 1.每次事故每座医疗赔偿限额赔偿限额 2.每次事故人身伤亡限额 B.累计赔偿限额 该险种费率有两个费率版本,一个是四川版一个是全国版,一般要求按照四川版来进行投保价格费率为统一费率可上浮, |
询价前先收集: 客户车辆类型(出租车 公交车 长途汽车)运输路线乡村城市县域运输省内运输还是省际运输,运输车辆类型承保限额是否附加司乘人员精神损失等. |
该险种会设置绝对免赔额和免赔率 出险后及时报案 |
运输企业 出租车 网约车 校车 |